快评|扶贫小额贷款不能成“唐僧肉”

多年来,扶贫小额贷款在助力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拔穷根”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这笔钱很大一部分转交到了企业,成了“户贷企用”,很多地区屡屡出现“贷得出、收不回”问题。甚至,有的贫困户和扶贫小额贷款稀里糊涂地成了某些人融资的工具。

目前,“户贷企用”已多次明令叫停,但仍有一些扶贫小额贷款偷偷换了马甲,摇身一变成为“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回笼贫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以地区扶贫协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入股的形式交由当地的龙头企业经营,按年获得分红收益。而这种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实质上就是变相的“户贷企用”——贫困户的贷款最终还是流入到企业手中来支配,其收益结果也只能看企业的经营状况决定。企业经营盈利或会暂时相安无事,一旦企业经营不善甚至破产,贫困户可能“股本”无归,更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从而陷入“追债难,还债更难”的两难处境。此外,有的企业在从贫困户获得扶贫资金后,可能又转借给第三方使用,这不仅让资产收益潜藏更大的黑洞,而且还存在非法集资、融资的嫌疑,面临法律风险。

原本贷给贫困户脱贫的“救命钱”,为何成了企业的“唐僧肉”,成因是复杂的。既有当前产业扶贫项目单一、扶贫资产管理模式滞后等客观原因,也有面对市场风险时习惯“行政外包”思维、“等靠要”思想等主观原因。不过,“户贷企用”频频爆雷,从侧面上也为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敲响警钟。相关风险应得到严格监管。对此,要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贷款使用,纠正借资产收益扶贫名义实行“户贷企用”的违规做法,并制定相应的扶贫资金后续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扶贫企业的担保抵押工作。同时,要强化扶贫企业的动态监管,练就“火眼金睛”,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加强事前对扶贫企业的风险评估,防止一些牛鬼蛇神惦记“唐僧肉”。只有把扶贫资金风险降至最低,贫困户才能真正受益。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陈文杰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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