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个人所得税APP显示,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根据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务必在本月31日前确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这4种情况需要修改①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④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确认操作具体步骤(01)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①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如下图1、图2:
② 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3、图4:
③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5、图6: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④ 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如下图7、图8: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02)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20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1年的信息。举例: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03)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9、图10:
(04)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下图11、图12:
(05)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上图11、图12。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