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4月15日9时开庭,刘鑫未出庭

澎湃新闻2021年4月15日讯 据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新消息,4月15日9时许,城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原告江秋莲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乐平、李婧,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胡贵云已到庭。

澎湃新闻注意到,刘暖曦(原名刘鑫)未出庭。据荔枝新闻此前报道,14日,记者在青岛见到刘暖曦及其父亲,面对是否出席庭审等问题,对方未予回应。

稍早前,早上8时许,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出现在城阳区人民法院门口。他告诉媒体,“动刀杀人的是陈世峰,但置江歌于死地的是刘鑫”。针对这一指控,澎湃新闻暂未获得刘鑫方面的回应。

4月11日以来,黄乐平通在个人认证微博先后发布六个江歌遇害案的事实焦点,即“江歌是否和刘鑫同时上楼”、“案发当晚江歌为什么在地铁站等刘鑫一起回家”、“案发时房间是否被人锁了门”、“案发时刘鑫是否知道江歌在门外遇害”、“刘鑫是否知道杀人者是陈世峰”、“案发后刘鑫是否主动向警方指认陈世峰”等内容。黄乐平发布的相关证据显示,刘鑫对以上问题均有多种说法。

黄乐平此前告诉澎湃新闻,本次起诉的主要理由为:被告刘鑫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刘鑫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

澎湃新闻注意到,开庭前,不少媒体记者和群众聚集在法院门口。城阳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此前告诉澎湃新闻,将有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旁听本次庭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6月5日9时许,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8日,江秋莲收到该案件的法院开庭传票,她表示届时到场参加庭审。

(澎湃新闻记者 林珏瑶 朱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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