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汇聚河长制与检察机关各自工作优势,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今天上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嘉定区 “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启动仪式。嘉定区副区长、区河长办主任李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和区河长办在充分调研、良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双方将建立列席联席会议、联络检察官、工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调查核实配合、案件办理联动、检察监督保障等协作机制,涵盖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为嘉定区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制度保障。
“比如说市民发现某一条河流被污染了,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地方政府反映后,迟迟得不到解决,可以向我们检察机关举报,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启动公益诉讼,通过诉前磋商、诉前建议,甚至提起诉讼,来开展水污染的整治。”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金晓东告诉记者。
下阶段,双方将结合嘉定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在河长制的基础上,明确检察机关在河湖管理保护上的法律监督责任,形成河湖管理保护上的责任闭环。
“通过我们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来助推河长制落实落细,更好地为碧水保卫战,水生态的保护作出贡献。”金晓东表示。
撰稿:秦建
编辑:唐敏、武利荣
【来源:上海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