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根据处罚信息显示,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该公司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介绍,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Clinique 倩碧官方旗舰店”销售“倩碧鲜活10%维C精华VC安瓶面部精华液”的页面中,宣称“4weeks改善痘印”“12weeks 提升肌肤自愈力”的功效但无法提供相关依据的行为,对消费者(举报人) 造成误导,违反“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指出,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悦木之源官方旗舰店”销售“origins/悦木之源 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的页面中,宣称产品配方中光滑果榆绿木树皮提取物的部分医疗功效,属于以偏概全,宣称“去皱纹”属于夸大产品功效,对消费者(举报人)造成误导。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雅诗兰黛首次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早在2018年7月30日,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万元。
而更早一些,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15日开出的一张罚单显示,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不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等问题,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被罚8.88万元。(文|AI财经社 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