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发布新冠肺炎有关问题公告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截至8月13日24时,我市虞城县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例,分别为病例尹某的儿子和女儿、尹某丈夫的两个妹妹。经流调溯源确定,新增4例病例之一郭某某,7月30日到过商丘大商新玛特,与我市第二例确诊病例刘某某有过近距离无防护接触。
因虞城县疫情管控不力并涉嫌瞒报疫情,导致此次疫情,相关情况正在调查。在国务院和省指导组指导下,我市各项防控工作正有序开展,请全市人民顾全大局,全力配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最新情况将及时公告。
关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尹某及
其密接郭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1年第8号)
一、尹某活动轨迹:
感染者怀孕2个月后除做产检外无离商。
7月30日15时,丈夫(郭某某)驾车带其到睢阳区妇幼保健门诊楼一楼B超室做产前检查。
7月31日10时,丈夫(郭某某)驾车带其妻子尹某、女儿回虞城谷熟集何庄村;至8月6日2时因妻子到预产期回商丘,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待产。
8月6日4时至13日因待产入住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楼产一区43床。
二、郭某某活动轨迹:
7月28日7时40分自驾车送其女儿至雪苑路新城府东实验幼儿园上学,后返回家中;17时10分自驾车接其女儿返回家中。
7月29日7时40分自驾车送其女儿至雪苑路新城府东实验幼儿园上学,后返回家中;17时10分自驾车接其女儿返回家中。
7月30日7时40自驾车送其女儿至雪苑路新城府东实验幼儿园上学,后返回家中;15时自驾车陪同其妻至睢阳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孕产门诊就诊,15时23分陪同其妻在门诊楼二楼B超室检查,15时51分陪同其妻在保健楼二楼胎心监护室检查,17时10分自驾车与其妻至府东实验幼儿园接其女儿返回家中。
7月28-30日期间,曾前往雪苑路农贸市场东区、雪苑路农贸市场西区、7便利(帝景南苑店)、第一家刨冰店(帝景南苑店)购物,具体时间不能详述;除上述外,均在家中。
7月31日自驾车与其妻女自驾车前往虞城县谷熟镇何庄其父母家,未外出至8月6日。
8月6日凌晨2时,自驾车将其妻送至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一病区住院治疗;8月6-13日期间,主要时间均在医院陪护,重要时间节点活动如下:
8月6日,9时47分步行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到附近的重庆炸酱酸辣粉处购物;9时49分步行到附近的酱香饼处购物;15时步行到附近沙县小吃处购物;18时28分再次到沙县小吃处购物;18时35分步行至大红鹰超市处购物。
8月7日,5时25分步行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到附近的重庆酸辣粉处购物,6时43分步行至附近清雅斋滋补烩面购物,10时30分再次到清雅斋滋补烩面购物。
8月8日,8时步行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到附近的郑州烩面牛肉面处购物,8时30分步行至附近的大红鹰超市处购物,12时40分步行到附近的粥记面王处购物;17时44分步行至附近的粥记面王处购物。
8月9日,8时30分步行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到附近的沙县小吃处购物,12时30分步行至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对面香君路路北某处购物(微信支付),19时步行至附近的水果超市处购物。
8月10日,11时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到附近的沙县小吃处购物,19时30分步行至附近的水果超市处购物。
8月11日,5时30分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到附近的重庆酸辣粉处购物,11时30分步行至沙县小吃购物,18时10分步行至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对面香君路路北某处购物(微信支付)。
8月12日,7时40分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到附近的水果超市处购物,11时步行至附近的沙县小吃处购物,17时再次沙县小吃处购物。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郭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社区管理人员报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等待社区(村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要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市区重点区域
开展集中消毒防疫的通告
(2021年第9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市区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消毒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毒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15日,每天22时至次日5时。
二、消毒范围:中心城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绿地、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区域。
三、消毒液成分:按照1:300比例要求稀释的84消毒液。
四、注意事项:消毒期间,请市民积极配合,关闭门窗,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一旦眼睛、口、手等肢体部位接触到消毒液,用清水清洗即可。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1年第10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迅速阻断疫情快速传播的风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遵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专家研判的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冠肺炎病毒携带者,第一时间阻断传播途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检测时间
2021年8月14日8时开始在全市(包括农村)核酸检测采样,于16日8时采样检测工作完成,具体采样时间以各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要求各县(市、区)根据人员分布情况,合理设置采样点,分时段采集,严禁人员拥挤。请所有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主动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
三、检测对象
商丘市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所有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提前扫码登记信息,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采样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二)核酸检测期间,请所有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三)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需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采样检测。
(四)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核酸检测方案要求,科学制定本地核酸检测预案,并严格执行;组织充足的人员力量和物资储备,做到采样与检测力量匹配,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核酸检测任务。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关于关闭全市个体诊所的通告
(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彻底阻断疫情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市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关闭全市个体诊所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8月14日8时起,全市所有个体诊所一律关闭,不得接收任何病人和出售药品。
二、所有药店、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哨点的作用,发现发热病人就地隔离并立即报告。
三、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核查停诊情况,一旦发现未按照通告要求贯彻落实的,立即关停并严肃处理。
四、营业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商丘5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形势,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8月13日起,将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帝景南苑北区、睢阳区妇幼保健院、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许昌1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要求,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即日起,对许昌市确诊的一例新冠肺炎病例居住的许昌市东城区莲城大道1号恒达·名门尚居4号楼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特此通告。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