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通报,阿里女员工周某被侵害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济南市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此时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了18天,在这18天里阿里女员工周某经历了报警、公司举报、员工食堂发传单、网络曝光维权等一系列的事情。
据新京报贝壳财经采访接近案情的知情人士了解到,本次饭局是阿里巴巴淘鲜达和济南华联超市签约后的商务晚宴,女员工周某是该项目阿里方的主要负责人,但涉嫌猥亵的张某并非该项目华联方的负责人,而是被华联方叫过去陪酒的。
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晚,一行人以山东酒局规矩落座,席间设有主陪、副主陪,总共8人,其中有两位女士,除周某外还有华联的一位女员工,该女员工饭局中并未饮酒,酒局中不存在灌酒的情况。
此案调查期间,各种流言四起,张某也曾亲口否认猥亵,亚朵酒店声明为王某文补办房卡经过了周某的同意,由此,事件陷入罗生门。
警方通报证实了王某文和张某存在猥亵行为,但也带来了新的质疑。其中最大的疑点是,为什么周某会在第二天让嫌疑人张某进入她的房间,如何判断强制猥亵?
据悉,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对涉案人员还采取了测谎等辅助手段。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付建表示,如果是在女性醉酒无意识的状态下发生性关系或猥亵行为,不管是否征得女性同意都可以判定为强奸或强制猥亵。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认为,“邀请进房间不是表示同意发生亲密关系的证据或暗示。即使允许进了房间,但只要女性明确拒绝的情况,如果男性采取强制措施就属于违背女性的意志,涉嫌构成强制猥亵或强奸,这是对女性自主权的尊重。”
8月11日,亚朵酒店发布声明称,当时办理房卡得到了周某的确认,按照同住手续给王某文办理了房卡。14日,警方通报证实了张某、王某文确实存在强制猥亵行为,但这并未消解流言。
许浩还表示,“如果要证明女方自愿,需要拿出相关证据,比如双方情侣关系、聊天记录、录音或以前多次发生性关系的记录等证明,否则,即使最初同意发生性关系,在过程中又明确表示不同意发生关系,那么对方就要停止,否则可能构成犯罪,这是对女性性自主权的尊重。”
值得注意的是,周某当时为醉酒状态,意识是否清醒难以确定。8月14日,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王某文、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情通报显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的发生,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