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笑梅报道 针对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下发通知再次加严文化和旅游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强调,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60%,严格落实门票预约、扫码登记等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即日起要立即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省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市要立即暂停经营跨市团队旅游业务。剧院等演出场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的室内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的文化和旅游场所,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做好限流、暂停、关闭等工作。开放的场所要严格执行相关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提醒入场人员戴好口罩,自觉遵守“一米线”规定,不扎堆、不聚集。推迟、延期或取消举办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如确需开展的,要充分做好风险研判和排查,报属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方可开展,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指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疫情防控检查督查力度,派出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组,增派常态化执法检查人员,做好文化和旅游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及时补齐疫情防控短板,消除风险隐患,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达不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坚决停止运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各地文化和旅游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