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焜通讯员黄启先
交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驾驶三轮车的男子酒驾,随后得知该男子是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且已是第二次酒驾。8月30日,从高密警方了解到,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2500元的处罚。
8月22日,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在辖区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下午6点左右,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三轮汽车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驾驶员直接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也没有行驶证。
该驾驶员说话时,嘴里传出一股浓浓的酒气。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仪检测,得到的结果为7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对此,该驾驶员的妻子还很不理解,说该驾驶员中午在家喝的酒,睡了好几个小时了,没想到还能是酒驾。
经进一步查询,该驾驶员2019年曾因无证和酒驾被警方处罚过,这次是第二次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且所驾车辆早在3年前就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因无证、二次酒驾、驾驶报废车辆,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8日、2500元罚款,其所驾机动车也被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