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考取驾驶证
不能开车上路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
但胡椒蜀黍执勤时
却还是发现有一小部分人
明知自己没有取得驾驶证
不能驾驶机动车
仍动歪脑筋抱着侥幸心理驾车
在被胡椒蜀黍查获后
为了逃避处罚
他们的“解释”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1
70后男子无证驾驶被查
冒充自己95年的儿子
8月20日22时许
常德支队武陵大队民警
在杭瑞高速安乡收费站
对一辆出租车例行检查时
发现驾驶人曾某无法出示驾驶证
其谎称“证件被公司收走了,没有携带”
民警随后要求曾某提供身份证相关信息
他随即报了一个身份证号码
并声称自己是95年出生的
而民警用肉眼就能分辨出
曾某根本就不像95年出生的人
民警:“你是95年的吗?”
驾驶人曾某:“我是,我今年25岁”
民警:“这个照片是你吗?”
驾驶人曾某:“真的是我,我前几年是长发”
民警:“不可能吧,这个照片都不像”
驾驶人曾某:“......”
民警:“到底是不是你”
驾驶人曾某:“...确实不是我,是我儿子的”
通过民警进一步核查,曾某为1974年出生,今年47岁,他的驾驶证因逾期未审验在2019年已被注销,此次属无证驾驶。“刚刚报的是我儿子的身份证号码,想蒙混过关的。儿子是的士司机,车子本来是他开的,今天他刚好有事,我就抱着侥幸心理开了出来去接一个朋友。”曾某交代。民警对曾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2
男子无证驾驶被查
衣服上还写着“错了没”
7月21日9时许,娄底支队娄星大队民警在娄新高速娄底南收费站对一辆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无证驾驶。“正在考科目三...”王某称。有趣的是,民警询问过程中,还发现王某的衣服上写着“错了没”这一“灵魂发问”。最终,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拥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较容易出现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无视交通规则,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诱发违法犯罪。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更易滋生违法犯罪案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案例:娄底、常德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