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
持续引发关注
8月25日
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
涉嫌强制猥亵犯罪
依法批准逮捕
9月6日,另一名嫌疑人
王某文的情况也通报了:
不批准逮捕,治安拘留15天
9月6日晚,中国检察网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进展: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济南槐荫公安 官方微博于6日晚11时许发布通报称,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存在“强制猥亵”行为的王某文为何不构成强制猥亵罪?据澎湃新闻报道,律师丁金坤认为,根据检察院和警方的通报,虽然存在强制猥亵,但是情节显著轻微,故不认为是犯罪,而是违法行为,这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处以治安拘留十五天,是认定违法严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15天已是顶格处罚。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事件时间线: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1年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胡某敏来济出差,入住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
7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周某(女)来济出差,入住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同日,王某兵入住天桥区维也纳酒店。下午,一行4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成功签约。当晚,4人在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4人。饭后,周某返回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
7月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经查证,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8月4日,周某再次拨打110报警称:“7月27日晚上,我在济南市市中区中海环宇城渔家灯火饭店内与同事领导吃饭时,因醉酒被人猥亵。”
经查证,7月27日宴请期间,21时29分,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8月8日,“阿里女员工被侵犯”,济南警方和华联超市最新回应!
8月9日,阿里巴巴凌晨公布:辞退,永不录用。
8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针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进行情况通报。
8月25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公布“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最新进展: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9月6日,中国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来源丨央视新闻、济南公安槐荫区分局官方微博、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观察者网
(实习编辑丨李嘉欣 责任编辑丨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