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万余元属犯罪未遂!省市场监管局原副局长樊路宏受贿案一审宣判

114万余元属犯罪未遂!省市场监管局原副局长樊路宏受贿案一审宣判休闲区蓝鸢梦想 - Www.slyday.coM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

副局长樊路宏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1年9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受贿案,对被告人樊路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20年,被告人樊路宏利用担任江苏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处长、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药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药品注册审批、GMP认证、出具证明文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97万余元,其中收受价值114万余元财物属犯罪未遂。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樊路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犯罪系未遂,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更多相关信息】

北京政协原副主席、湖北消防原副总队长分别受审

受贿行贿一起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联合发文

泰州“三张清单”有温度!

编辑 魏薇

校对 陶恩晋

审核 明磊

来源 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

相关推荐

  • 友情链接:
  • PHPCMSX
  • 智慧景区
  •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

    显示

    忘记密码?

    显示

    显示

    获取验证码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