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日渐炎热,越来越多人喜欢在下班后约上三五好友上路边大排档吃着烧烤,谈天说地,再来少许冰啤酒。但,千万不能忘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不,南安一男子偏偏不信邪,不仅酒后驾车,还自己报警把自己抓了...
6月4日22时许,南安市公安局丰州派出所接群众王某报警求助:其前挡风玻璃无故破裂,应是他人恶意破坏。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
现场,王某一身酒气,指着车的前挡风玻璃激动地说:“一定是被人砸坏的,我去吃饭之前还是好好的!”“你喝酒了?”民警询问到。“喝了一点,但是我没开车啊!”王某眼神闪烁,迅速转移话题:“警察同志,你看我这好好的挡风玻璃,无故被人敲碎了,你一定要帮我啊!”“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查清楚。”
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调取附近监控,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的一幕出现。
打碎挡风玻璃的不是别人,正是王某本人.....
监控拍下王某酒后驾车撞坏挡风玻璃
原来,事发当日21时许,王某在丰州东门一大排档吃宵夜,酒足饭饱后发现手机没电了,无法结账,只好步行至500余米外的停车点拿钱包。
“这段路也就500多米,我不会这么倒霉被抓的!”抱着侥幸心理的王某,将车开往大排档。途中,为了避开前方车辆,王某一个急刹车,头撞向了挡风玻璃,竟将玻璃撞碎了。
幸运的是他头没有流血,只是撞肿了。不过想到自己将挡风玻璃撞碎了,还酒后驾驶,保险维修是无望了,王某心生一计,将车开回先前停车的地方。“只要我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是我自己撞坏了吧!”于是,王某立即将车开回原停车点,并报警求助。这一切却被附近的监控清清楚楚的拍下。
经检测,王某血液酒精浓度137.0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王某进行酒精测试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
2、醉酒驾驶(即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猛于虎,切莫自讨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