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交警刚刚发布!涉及疫情防控交通管控点!

一、主城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控点

1、继续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 5 号)有关道路管控规定执行。

2、对运输抢险救灾、应急物资、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严格落实驾乘人员“两码两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扬州以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和体温测量。做好全项信息登记后,符合条件的允许进出,但需由物资接收企业派出接驳人员全过程“点到点”护送。

3、滞留扬州主城区外地人员返程管理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滞留扬州主城区外地人员有序返程管理工作的通告》(第63号)规定执行。

4、返扬(来扬)社会车辆人员进入主城区具体政策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乡镇(街办)联系。

二、江都、高邮、宝应、仪征四个县(市、区)管控点

1、江都、高邮、仪征与主城区交界的管控点,按照主城区管控点查验标准和要求执行。

2、江都、高邮、宝应、仪征各高速出入口和与外地市交界的管控点,进出方向均需查验“两码一证”,测温登记后符合条件的予以放行。车辆上高速进入外市的,需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格式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加盖车辆始发地或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公章)离开扬州市域。

3、环苏管控点按照主城区管控点查验标准和要求执行。

4、江都、高邮、宝应、仪征四个县(市、区)之间交界的管控点,查验苏康码并登记后,符合条件的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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