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
在学校,就得遵守校规校纪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今天(24日)
“三名研究生嫖娼被开除学籍”一事
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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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校学生称
三名涉事学生被开除的处分决定书
还以实名的形式在学校公示
据决定书显示
复旦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陈某,在2020年9月26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行政拘留三日”;
2019级硕士研究生李某,在2020年9月7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行政拘留十日”;
2020级硕士研究生葛某,在2021年1月13日于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仟元”。
事件发酵后
复旦大学针对此事作出回应称
处理决定
是由学校保卫处做出
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且处罚公示的范围只是校内
并没有刊发在网络上
“可以起到警示其他学生的作用”
据极目新闻消息
被处分的其中一人连续两年
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
获得一等奖
还曾被学校校长
在开学典礼上点名表扬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
一名学生称被处罚的一名学生
事后因不服处罚曾“闹事”
据了解
《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十条明确规定
卖淫、嫖娼,或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此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9月24日下午复旦大学也就此事发布通报
我们关注到网上关于我校学生因违法违纪被处分的信息,情况属实。日前,根据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学校给予涉事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并在校内相关单位公告处分决定。
学校高度重视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对学生发生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深感痛心,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能警示师生,维护学校良好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