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12岁男孩不幸身亡!交警判定父亲负主要责任!

2020年3月11日18时许

海南海口新大洲大道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当事人肖某明(男,49岁)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其儿子肖某玮(男,12岁)坐在电动车后座,未佩戴安全头盔。当车辆行驶至儒传村公交车站时,肖某明将电动自行车由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

此时,当事人王某富(男,21岁)

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

驾驶一辆无号牌轮式挖掘机

在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

两车发生碰撞

肖某玮被挖掘机碾压当场身亡

两车相撞,12岁男孩不幸身亡!交警判定父亲负主要责任!休闲区蓝鸢梦想 - Www.slyday.coM

事故现场

记者今日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

经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认定

男孩父亲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根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

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此次事故的发生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肖某明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另一方面,王某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轮式挖掘机。但肖某明的违法行为在本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过错偏重。因此,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认定,肖某明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肖某玮无事故责任。

举报/反馈

【来源:半岛晨报】

相关推荐

  • 友情链接:
  • PHPCMSX
  • 智慧景区
  •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

    显示

    忘记密码?

    显示

    显示

    获取验证码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