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猝死的情节
居然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有一对邻居在争吵后
一方因情绪太过激动
竟在吵架半小时后猝死
与死者吵架的邻居
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2020年8月,王某将面包车停到邻居于某家门口,遭到了于某反对。
王某心生不满,两人发生争执。争吵间言语激烈,后经周围群众劝解,于某离开并回到自己房屋内。
而王某却来到于某家门口继续吵嚷,经周边群众劝解后离开。此后,王某又多次返回于某家门口吵嚷。半小时后,于某被发现在家中死亡。
经医院诊断
于某的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心源性猝死。
家属认为
王某不听从停车管理,将面包车停放到了于某家门口,在于某劝说其挪车时,王某对于某进行辱骂滋事,从而导致了于某的死亡,应对于某死亡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因此将王某告上法庭。
王某认为
自己搬来不久,此前与于某并不相识,没有侵害于某生命权的任何动机,更没有实施殴打甚至杀害等侵害于某生命权的侵权行为,于某的死亡与其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请求法院驳回于某家属的所有诉讼请求。
法院向公安机关
调取的录像显示
于某与王某因挪车问题发生争执,画面内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大约一分钟后,于某离开争执地回到自己房屋内。随后,王某在于某家门口继续吵嚷,并不停用手指向屋内,经周边多人劝解后离开。此后的十分钟内,王某接连三次返回于某家门口吵嚷。
自身疾病虽是主因
过激言行亦有过错
法院判决吵架者应承担5%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8.2万余元。
本案争议焦点:王某对于某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争吵行为与于某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首先,王某事发时情绪激动、言语激烈,且在于某回家后多次折返至于某房屋处进行吵闹,其言行超过必要限度。王某虽对于某患有心脏病的情况不知情,但应该认识到自身骂人行为明显不当,且能判断出于某已是年近六旬的中老年人,此种情况下王某仍多次、长时间地在于某房屋外吵闹,未尽到一般人审慎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
其次,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记载,于某死于心源性猝死,且发病时间与争吵时间间隔不到一个小时,可以确认王某的过激行为导致本身患有冠心病的于某情绪不稳、病情发作,与于某的死亡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但是,王某与于某并无身体接触,正常情况下其吵闹行为不会导致于某发生生命危险,且二人之前并不认识,王某对于某患有冠心病的情况并不知晓,虽然言行不当存在过错,但本身不具有侵害于某生命的故意,于某死亡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其自身疾病。且于某自知自己存在既往心脏病史应该避免情绪激动,但仍与王某争吵,对死亡后果,于某自身存在过错,应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综合上述认定,酌情判令由王某对于某的死亡承担次要赔偿责任,被告未尽到一般人审慎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