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对芗城区芝山街道甘棠社区原居委会主任巫国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巫国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巫国川身为中共党员,思想觉悟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巫国川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及主动上交的款项;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