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副支队长、 二级高级警长,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党委负责人、局长黄在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30日讯 日前,潍坊市纪委监委对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副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党委负责人、局长黄在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在升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滥发津贴补贴;隐瞒不报个人房产;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属谋利;侵害群众利益,肆意妄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索取费用;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案件查办、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黄在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潍坊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潍坊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在升开除党籍处分,由潍坊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