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红存
父亲28岁那年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他长期奋斗在刑侦一线,勤恳敬业、忘我奉献,因为敢说敢做、言出必行,严谨而又富有魄力,大家都称他是犯罪分子的“克星”,曾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授予“省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早就听身边的老同志讲,父亲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候,交通还不算发达,公安局车辆少,父亲就经常骑自行车下乡,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他均会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在农村连续工作十几天甚至更长时间,这是常有的事情。他经常教诲我,要好好工作,对得起党和政府给予的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一次,一个交通事故当事人通过亲戚找到父亲帮忙,并带来了礼品,被他当场拒收,说他工作一辈子没收过人家一分钱。他自己不仅廉洁从警,还严格要求子女也不能收人家好处。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他从不因自己有收入而铺张浪费,平时衣着朴素,住行简约,始终保持着清廉节俭的良好作风。我记得他从没有进过高档娱乐场所,一双皮鞋要穿好多年直到破了才不穿。父亲病危前,还特地叮嘱我们,在他去世后,“不要搞封建迷信,丧事一切从简!”
他面严心热,乐于助人,一心为他人着想。亲邻友舍遇到困难他总是尽力相助,从不推辞,不计回报,自己的事却从不愿意麻烦别人。退休后,父亲是退而不休,主动担负起公安局的老干部工作。不仅如此,他还经常到基层所队,为青年民警讲述光荣传统。父亲病重时心里还想着别人,当时正值秋收季节,他吩咐我不要将病情告诉农村亲戚朋友,说都在大忙不要增加他们的麻烦。
身教重于言传!父亲以他自己的表率作用启迪着我们兄妹四人的成长,教我们正直,教我们善良,赋予我们健全的人格和不断进取的精神,使我们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兢兢业业,在为人处世上真诚无愧。我为有这样一位好父亲而自豪。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的一言一行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他的高尚品格将永远鼓励着我!我一定铭记父亲生前的教诲,老老实实做人,堂堂正正做事。他的思想、他的教诲、他对我们子女的影响会被我们牢牢地记在心里,并成为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