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通讯员 张海哲 摄影报道)10月2日17时许,三亚交警天涯二大队在314省道某路段开展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时,依法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邓某清(男,42岁)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值为17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将其带往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邓某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驾驶人邓某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邓某清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9条、第1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99条、第90条、95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合并处以16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15日行政拘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日21时许,三亚交海棠大队在223国道某路段开展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时,依法对一辆琼BD***0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闵某勇(男,35岁)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值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闵某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据统计,10月2日,三亚交警共设置检查卡点11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96起。其中,涉酒驾驶43起(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非机动车饮酒驾驶41起),超员载人1起,未系安全带7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4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30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11起,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107起,教育劝导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206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9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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