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永康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的询问室内,李某低着头,对自己违停被罚后,不思悔改,还发朋友圈辱骂执法人员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当日上午11时许,东城派出所接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报警称:
有人在
朋友圈
辱骂其单位的工作人员。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对该案进行受理调查,并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确定了发布辱骂信息的网友是永康本地女性李某,民警对其进行了依法传唤。
到达派出所后,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9月16日中午,李某开车到公司上班但找不到车位,便未按规定停车要求随意将车停在路边。下班后李某发现车上已经被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气愤的李某拿出手机拍了告知单并配文“总有那么一些职业受千人万人唾骂......”,发送了第一条辱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的朋友圈。
9月17日上午,李某去上班停好车后,正好发现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巡逻,就拿出手机拍摄了工作人员的背影并发送了第二条辱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的朋友圈,配文“狗人,不是交警,是市场的人贴的”。
审讯中,民警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教育,随后,李某删除了朋友圈,并十分后悔自己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李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来源:永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