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春棠 摄影报道)“我自己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到底哪里犯罪了?我也没有发抖音骂警察还是骂你们城管?”“你们是说一定要逮着我这个‘光头’来抓,全市都要盯着我来抓?”……近日,一段一名琼海男子情绪激动质问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9月24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回应称,当天晚上属于正常执法,并不存在针对执法的情况,执法人员也没有和对方发生言语等冲突。目前,视频中的黄某坚已认识到错误并接受相关处罚。
视频截图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陈威介绍,9月17日晚上他和其他执法人员进行巡逻的时候,在嘉积镇银海路附近的一家“味尔香乳羊庄”门口发现停着一辆三轮车摆摊占道,执法人员一到三轮车就立刻跑了。
“因为之前我们有掌握情况,黄某坚把他经营的猪脚夜宵搬到这家羊庄里面卖,而那辆占道经营的三轮车又恰好停在这羊庄店门口,我们第一反应以为这辆三轮车就是黄某坚的。执法人员才让在店里的黄某坚出来,依照执法程序亮出执法证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陈威告诉记者,执法人员让黄某坚通知刚刚那辆摆摊的三轮车上的人员把车开回来,对他进行教育处理。并跟黄某坚表示,原先他在泰美国际精品酒店附近摆摊卖猪脚饭夜宵的时候在现场产生了一些垃圾,要他去清洁干净。
“黄某坚当场也表示接受去对垃圾进行清洁,但表示刚刚开走的那辆三轮车并不是他的,他也不认识。”陈威称,这时在羊庄里另一名黄某壮的男子可能喝了点酒,就出来闹事把他的口罩摘掉,还用头去撞执法人员用于摄像现场取证的手机。黄某坚估计在现场人员的窜唆下,情绪也激动起来就发布了视频里的那些言语。
据陈威介绍,当时闹事的黄某壮已经被公安机关查处进行处罚拘留5天。经过执法队员调查取证确认,黄某坚因为占用城市道路设摊贩卖快餐,违反了《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他做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龚小娟表示,琼海的巩卫工作任务十分重要,一线的执法工作人员工作量以及所承受的社会舆论压力也都非常大,希望市民百姓对执法工作人员多一点理解和支持,一起把琼海城市建设得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张美儿】
【内容审核:孟秀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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