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检察
据“江西检察”微信公号消息,日前,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熊汉鹏(正处级)涉嫌受贿、贪污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汉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熊汉鹏利用担任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兼任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