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女子通过房产中介花4150万买豪宅,疑被中介吃差价250万一事引发关注。
今日(12日),事件当事人发文详述事件经过,直指中原地产隐瞒欺诈,恶意抬高房价。
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媒体报道中的当事人。本人于 2020 年 12月8日从中原 APP 上联系到了深圳中原三湘海尚店客服经理张小梅,表达有在南山区买一套房子的计划。12月9日看房,当天看中了深圳湾一号 T6-8C 的房子,中原报价5000万,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在 2021 年1月23日 , 在中原居间下,与卖家4150万成交,当天在深圳中原三湘海尚店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居间协议,由店长洪某负责填写合同补充条款。合同当场支付给卖家唐女士500万定金,1月25日经中原协调,再次补充定金300万,1月26日,尾款3350万在交通银行深圳海德支行进行了资金监管,并于 2021年2月5日递交过户申请,当天支付了中原佣金合计33.2万元。
2021 年2 月9 日,中原协调下,办理了交房手续。后经知情人士提醒,房屋原本挂牌价只有3800万,并不是 5000万,中原地产恶意抬高挂牌价。多次联系卖方后,得知以下实情:2021 年 1 月 25 日卖家唐女士转账给 " 左伟红 "125 万,2021 年2月10日 , 唐女士转账给左伟红716294元和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533706元(深安房地产法人左清是左伟红的姐姐),三笔共计250 万元人民币,收款收据盖的都是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财务章,收款缘由是深安房地产代理出售唐淑清女生合同编号为 0075756 的 T6-8C 的房子,买家很震惊,因为在与中原协调中,从始至终不知道有深安房地产存在,只在中原的带领下看房签约并完成交易流程。有邻居告知深安房地产是中原员工开的公司,专门用来吃差价,在几个附近小区已成潜规则。
2021年6月5日,本人到中原三湘海尚店进行交涉,发现张小梅在完成这个订单后即刻离职,目前在 Q 房网任职,,张小梅作为此家门店经理,完成了这笔大单,怎么会突然离职呢?本人于2021年6月9日在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APP 上进行了投诉。投诉内容:中原地产隐瞒欺诈,恶意抬高房价,吃差价250万元。
事件回放:
挂牌价3800万元的房子,成交价4150万元……今年初,夏女士购买了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1号一套房产,谁知搬入新家的夏女士通过前业主、邻居发现,该房产挂牌价3800万,而自己买“贵”了,更让人生气的是,其中250万元的差价疑似被中介直接转走。10月12日,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受理该投诉后,已有调查结果,近期将对外发布情况说明。
4150万买豪宅付500万定金被中介转走250万
深圳湾1号是深圳的“网红”楼盘。去年12月底,夏女士开始有购房意愿。今年1月份,夏女士前往当地一家中原地产,看上了一套价值5000万元的房子。经过三四次讨价还价,加上中介员工称业主继续用钱,4150万元即可成交,夏女士家人决定购买该套房产。
1月23日,夏女士家人前往中介公司签合同,对方业主带了六七个人前来,整个过程,业主一言不发,由中介员工操作。随后,夏女士家人刷卡付了500万定金,后经证实,其中250万元分三次被转到了中介账户。交易过程中,夏女士还支付了33.2万元的交易佣金。
2月7日,夏女士拿到了房子钥匙,在电梯里,小区物业管家及邻居问及买房价格时,均称该套房产挂牌价3800万元,夏女士购房价格高于挂牌价。夏女士从前业主处了解到,该套房产的售卖价格为3900万元,其中产生的差价不知被谁收取。
随后,夏女士前往中原地产讨说法,谁知中介公司说员工已经离职,并拒绝夏女士查询相关交易信息。“由于这笔交易数额较大,当时合同上店长也签字了,但现在员工离职,店长还在,后续我再前往门店询问,对方销毁了全部交易数据,挂牌价也查不到了。”夏女士说。
夏女士告诉记者,后来自己才知道,前业主与另一家地产公司签了协议,购房当天,对方来的六七个人中,就有另一家地产公司人员在场。“我和中原地产签协议买房,为什么需要另一家地产公司到场,这其中的猫腻不得而知。”
目前,夏女士已经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追讨这250万元差价,我的诉求还包括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交易服务费,书面道歉,同时,也希望大家以后买房子要注意里面有几家中介,中介费到底是多少,避免上当受骗。”
行业协会介入调查律师:若属实中介应退佣金、承担损失
企查查显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源于香港,属于中原集团,是深圳规模较大的专业地产代理公司,代理项目涉及普通住宅、豪宅、别墅、公寓、商铺、写字楼、城市综合体以及主题地产等物业。
10月12日,记者联系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对方拒绝就此事回应。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协会已经受理相关投诉,调查完毕,近期将对外发布情况说明。“我们是行业自律组织,受理投诉后,根据证据进行调查,开会审议,视情况对中介公司进行自律惩戒。特殊的案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主任周政瑜表示,通过房产中介买卖二手房,房产中介向出卖人、买受人提供的是中介服务,签署中介合同,在《民法典》施行前,《合同法》称之为居间合同,但无论《合同法》还是《民法典》都规定,中介(居间人、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夏女士反映情况属实,中介方收取了房款差价,那么夏女士不仅可以要求中介退还佣金,还可以要求中介承担夏女士所遭受的损失。房产中介公司员工的行为如被认定为职务行为,则相关法律责任都由中介公司承担。如与中介公司沟通无果,夏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合zaker,大众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