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区 央行二季度处罚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 2021-10-23 00:01 0 58 0 Share 本报北京7月22日电(记者徐佩玉)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今年二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医院、景区、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 据悉,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相关文章央行公布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 18家单位被罚45万一枚炮弹 俄罗斯股市暴跌9%!“存取现金5万要登记”,央行刚刚宣布:暂缓施行!“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新规暂缓实施!央行:技术原因3月起,存取现金超5万要登记,对我们用钱影响大吗?央行正式回应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要登记?听听央行怎么说拒收现金?这13家单位被人民银行处罚并曝光瑞典无现金化背后的隐患:网络诈骗激增,社会治安亮红灯微信公布微短剧小视频交易管理规范:应提供清晰价格与服务协议、明确代币现金兑换比例 标签:单位 · 央行 · 现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