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时任石家庄市平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尹惠强接到群众信访短信,随后竟然回复了一个“滚”字。
此事在当时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石家庄市委责令尹惠强停职检查。今天此事有了进一步调查处理结果,尹惠强被免去了尹惠强平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群众正常反映问题,作为政法委书记却恶语相向,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免除其职务可以说处罚得当。但是一直以来却有不少人为其叫冤,关键就在于尹惠强误以为这条举报信息是电信诈骗。
信访群众手机里的截图,据最新通报,其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办案单位依法整改纠正
和信访人手机里的完整短信截图不同,尹惠强因为接到的是陌生人短信,所以他的手机里显示的是“我给你发了长文本+网页链接”,所以才误以为诈骗信息,根本就没点开看。调查组经询问双方当事人,现场比对测试和有关部门技术核查,也确认了这一点。也就是说,尹惠强这个“滚”字,主观上并不是在辱骂信访群众,因此显得有情可原。
那么,尹惠强到底冤不冤?
如果尹惠强是一个普通人,我认为免职处理确实有些冤枉。但作为一名政法委书记,本就不能按照普通百姓的标准来评判,不经调查核实,就随意把群众举报当成是诈骗信息,即便没有不当回复,而是将其置之不理,那么群众的信访问题也会石沉大海,这无疑也是工作上的缺失。尹惠强随口一个“滚”字,正如官方通报所说,“造成不良影响,反映其思想作风不实,自身修养不够”,因此对其处理是合规合理的,算不上冤枉。
更可况,“诫勉”和“免职”并非是严重的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而免职不同于撤职,撤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而免职一般不具惩罚性,只是单纯的免除其职务,并非是一棍子打死。
因此,此次处理并未过分定性,其目的更多是批评与教育,既是希望尹惠强同志在吸取教训认真反省后,更好的继续履行职责为群众服务,也是希望广大干部能引以为戒,重新审视自身工作服务的态度。
诫勉诫勉,说到底诫只是一种手段,勉才是最终的目的。
其实,现实生活中群众在信访、举报或是反应问题的过程中,碍于各种客观因素,有时候难免会产生一些误解和争议,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和水平,面对群众始终保持谨慎、耐心和专注的态度,在了解事情的全部信息前不能乱下结论,更不能大摆旧时衙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作风。
说到底,领导干部只要努力提升精神面貌,始终保持兢兢业业为民服务、踏踏实实办实事的积极性,真正做到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贡献和服务态度,让群众期待而来满意而归,那么尹惠强这样的“冤枉事儿”根本就不会出现。
作者: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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