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关于紧急寻找
确诊病例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
通告
10月25日15时52分,达拉特旗疾控中心接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伊金霍洛旗新冠确诊病例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达拉特旗。金某某,男,38岁,确诊病例,轻型,现在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东胜部)隔离治疗。目前已追溯到金某某在达拉特旗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第一次核酸检测全部呈阴性。
根据达拉特旗疾控中心对金某某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达拉特旗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8日21:22,在S24兴巴高速三垧梁收费站缴费(未下车)出高速到达拉特经济开发区。23:00在原旭辉陶瓷厂院内停车,车上晚餐、睡觉。
10月19日早上在原旭辉陶瓷厂卸货,10:00左右卸完。11:02扫码缴费过国道210线树林召过境公路收费站(未下车),11:12在收费站西“泉通加气站”加气(下车在车旁扫码支付),并在加气站院内“吉格斯太老杨快餐”就餐,12:50离开。13:14扫码缴费过国道210线耳字壕收费站(未下车)。
请与金某某有过接触史或上述时间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向所在苏木镇(街道)或达拉特旗疾控中心、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66133
达拉特旗疾控中心:0477—3947121
平原街道 :0477—5281011
昭君街道:0477—2259561
锡尼街道:0477—5221582
西园街道:0477—5291362
白塔街道:0477—5229965
工业街道:0477—2259506
展旦召苏木:0477—5286006
昭君镇:0477—5280004
树林召镇:0477—5761880
恩格贝镇:0477—5284007
白泥井镇:0477—5973111
王爱召镇:0477—5287139
风水梁镇:0477—5160661
吉格斯太镇:0477—5791011
中和西镇:0477—2257399
恩格贝生态示范区:0477—2258780
马兰湖管委会:0477—5960972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0477—5180800
达拉特旗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26日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24号
2021年10月25日17时,杭锦旗疾控中心收到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调查函》,金某某,男,38岁,大车司机,户籍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金某某在五原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可疑阳性。10月25日凌晨,经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阳性。10月25日10时10分,经自治区和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复核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现将金某某在杭锦旗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风险。
10月20日至10月24日金某某在杭锦旗行程轨迹如下:
10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金某某驾驶货车(车牌号蒙L63001)从伊金霍洛旗满来梁煤矿出发至巴彦淖尔市。13时44分从泊江海子站下高速,后沿109国道杭锦旗方向行驶。15时50分左右在杭锦旗塔然高勒彩彩加气站加气。16时37分在S215线苏台庙收费站缴费。17时09分经独贵塔拉收费站驶入沿黄高速。18时24分经临河南收费站驶入巴彦淖尔市。
10月21日从巴彦淖尔市出发经奎素黄河大桥进入杭锦旗沿S215线行驶。9时50分在S215线苏台庙收费站缴费。10时40分左右到杭锦旗塔然高勒彩彩之家饭店就餐。21时47分从荣乌高速泊江海出口驶出,后经109国道进入杭锦旗。22时30分左右到杭锦旗塔然高勒彩彩加气站加气,后沿S215线行驶。23时33分在S215线苏台庙收费站缴费。
10月22日0时05分经独贵塔拉收费站驶入沿黄高速。0时15分左右至7时左右在独贵塔拉服务区休息,后继续行驶。8时26分从沿黄高速临河南收费站驶离杭锦旗。16时08分经奎素黄河大桥驶入杭锦旗,沿S215线行驶。16时53分在S215线苏台庙收费站缴费,后经塔锦线、109国道从荣乌高速泊江海入口驶入高速。
10月23日9时26分从荣乌高速泊江海出口,经109国道驶入杭锦旗。10时10分左右在杭锦旗塔然高勒彩彩之家饭店就餐(时间约30分左右),后沿塔锦线、S215线行驶。11时28分在S215线苏台庙收费站缴费。11时58分经沿黄高速独贵塔拉入口驶入沿黄高速。13时08分从沿黄高速临河南收费站驶入巴彦淖尔市。
10月24日10时35分经奎素黄河大桥驶入杭锦旗,沿215线行驶。11时22分在S215线苏台庙收费站缴费,后经塔锦线、109国道从荣乌高速泊江海入口驶入高速。
请上述时间与金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现居住地嘎查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及其它防控措施,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肺炎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杭锦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