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法院使用“表格式”裁判文书,快速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被告人吴某于2020年12月31日晚上醉酒后无证驾驶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丰田皇冠小汽车在市内行驶时被查获,办案民警将被告人吴某从现场带到文昌市人民医院抽血进行血液乙醇酒精检测,其血样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被告人吴某因危险驾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承办法官经被告人同意后,采取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并使用“表格式”判决书进行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吴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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