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远东集团已被处罚款及追缴税款4.74亿元人民币

中新社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 李雪峰 杨程晨)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4日在北京说,据初步了解,现已对台湾远东集团处以罚款及追缴税款约4.74亿元人民币,并收回其中一家企业的闲置建设用地。

国台办当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朱凤莲介绍,近期,上海、江苏等五省市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远东集团在当地投资的企业在环保、土地利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消防、税务、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仍在进行中。

朱凤莲在回答有关“不允许‘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的相关问题时表示,依法打击“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企业和金主,根本目的是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和两岸同胞切身利益。我们鼓励支持两岸正常经贸往来,依法保障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但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企业一边在大陆赚钱,一边给“台独”顽固分子充当金主提供金援。对“台独”顽固分子关联企业和金主,我们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严惩。

她还说,希望广大台胞台企明辨是非,站稳立场,与“台独”分裂势力划清界限,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对于台陆委会声称会针对大陆惩处远东集团提出所谓“反制措施”,朱凤莲表示,我们密切关注有关动向。大陆方面依法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态度明确、立场坚定。岛内一些势力公然为“台独”分子撑腰张目,必然遭到应有打击。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要低估我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对于是否担心此举会引发其他在大陆有业务的台企寒蝉效应,发言人指出,绝不允许台企一边在大陆赚钱,一边在岛内支持“台独”、破坏两岸关系,这一态度是明确的、一贯的。在大陆有投资的台企对此心知肚明,相信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对该不该捐助“台独”顽固分子是有清醒认识的。

她强调,是否坚持一中原则和“九二共识”,反对还是支持“台独”分裂,都是两岸关系大是大非的问题,攸关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和每位台湾民众的安全和福祉,本来就没有任何模糊的空间。我们真诚希望所有台湾同胞,像珍视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和平,像追求人生的幸福一样追求统一,积极参与到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正义事业中来。(完)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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