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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5日讯 济宁微山的徐先生从事商贸工作,平时的工作忙碌而又充实。但在三年前他发现,自己被一家银行起诉了,这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
被银行起诉 自己咋成了“贷款担保人”?
徐先生表示,在2017年底2018年初这期间,发现济宁任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自己对一笔担保贷款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个发现让徐先生感到莫名其妙,自己怎么就成了别人的贷款担保人呢?而自己没有给任何人做过担保,也没有做过任何的贷款,经过多方核实发现,被判决的确实是徐先生本人,并不存在同名同姓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徐先生找到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查询发现,自己成为了2011年发放的一笔40多万元的贷款担保人。随后,徐先生向银行提出了异议。但银行的工作人员以时间久远为由,一直推脱处理此事。
徐先生担心自己成为失信人,不但会影响自己的商贸工作,还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多方面影响,于是开始想各种办法维权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徐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找到了当初贷款的债务人徐某,徐某也出具了一份自己未给他做过任何形式担保的证明,而面对这个证明,银行的工作人员却说自己和徐某存有利害关系,因此这张证明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笔迹鉴定证清白
2019年10月份,徐先生拿到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鉴定书。鉴定意见显示:信贷业务档案中《个人担保承诺书》承诺人处徐鸣的签名笔迹与《个人消费借款保证合同》甲方(1)处徐鸣的签名笔迹都不是徐鸣本人书写。有了这个证明,法院也在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去除了徐鸣的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拿到这个判决结果,徐鸣百感交集。
莫名其妙成了担保人,这事放在谁身上都受不了。经过两年多的维权,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徐先生认为,银行方面应该对自己受到的伤害负责。
莫名“被担保” 造成的伤害谁来弥补?
徐先生认为,不管是笔迹鉴定还是法院的判决,都已经证明自己不是贷款担保人,没有连带清偿义务。银行方面在整个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银行方面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
采访的当天下午,徐先生接到了济宁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徐先生的问题。随后,记者陪同徐先生来到了济宁银行。
济宁银行的负责人表示,这件事情是由于银行审查上的失职给徐先生造成了困扰,愿意向徐先生道歉。
银行:对徐先生道歉 启动追责程序
在向徐先生道歉后,济宁银行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在了解到徐先生的问题后,他们内部自查,目前已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开除处理。
除了对贷款的责任人做出处理,济宁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对事件的其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
那除了这些,银行方面还会如何补救对徐先生造成的伤害呢?
当面协商 当事人提出补偿30万元
济宁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将所有相关人员的绩效扣除,如果能达成和解,将就准备的10万元现金用做对徐先生的道歉和赔偿。对于银行方面给出的解决方案,徐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三年来,这件事对自己精神上的伤害至少需要赔偿30万元。
对于徐先生提出来的条件,济宁银行的另一位负责人表示,将向领导汇报,尽快做出答复。
赔偿30万达成和解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
经过一番协商,济宁银行的工作人员和徐先生达成了一致意见,济宁银行方面的相关责任人赔付徐先生共计30万元,先付10万,剩余的20万元,将在一个月内赔付到位。
经过协商沟通,最终银行工作人员打印了两份调解协议书,徐先生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来源: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