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女子被夫家虐待致死”:反家暴,法律必须“长出牙齿”

“山东一女子被丈夫、公婆虐待致死”一事引发广泛关注。近日,德州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该案有关情况通报,认为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原审不公开开庭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与此同时当地妇联等也派员到受害人母亲家中慰问,了解困难需求。

案件的是非曲折,有待相关法院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给予公允判决。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全国关注,不仅仅在于一审判决适用“虐待罪”引发量刑过轻的质疑,更在于受害人遭受的家庭暴力,刺痛公众的良知。从出嫁时160多斤被殴打致死时只有60多斤,在短短半年时间内遭受到丈夫和公婆多次殴打虐待,任何正常人看到这样的新闻,都会感到痛心和愤慨。如此严重的家暴行为,挑战道德和人伦的底线,更给受害人和家属带来永远无法弥合的伤痛。

近年来,一些恶性家暴事件时有发生,牵动公众的心。就拿最近几个月来说,从体育明星家暴妻子,到辽宁一位6岁女童被亲妈及其新男友虐待,这些家庭悲剧令人唏嘘、愤怒。然而在公众视野之外,还有不少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儿童、老人生活在家暴阴影之下。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在我国,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为数不少的案件和受害人群提醒我们:反家暴,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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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为何屡禁不止?背后原因是复杂的。从客观来看,家庭关系中存在的权力关系不平等,身为弱势方容易遭受到人身侵害,而长期以来家庭暴力案件常被错误地当做婚姻家庭纠纷,没有得到家庭和社会应有的重视,再加上取证难、执法难等因素,导致家暴受害者救济渠道不畅通。从主观来看,“家丑不可外扬”“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观念让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时心怀犹豫,一些反复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常常因为事后丈夫表现出悔过之意而心软原谅,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让施暴者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反对家庭暴力不仅需要受害者勇敢说“不”,更需要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近年来,围绕家庭暴力,各方持续发力,在畅通救济渠道、转变社会观念、依法保障权益等方面下了不小功夫。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标志着家暴行为进入法律监管范畴。从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到推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从全国妇联开通反家暴热线,到各地进一步细化反家暴的制度规定,这些努力推动了“家暴是违法行为”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更多救济渠道。近年来法院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数量不断增加,就是有力证明。

也要看到,消除家庭暴力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社会角度而言,坚持防治结合,要突出预防,通过公安、社区、邻里等多方力量,及时化解家庭纠纷、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形成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舆论氛围,帮助受害者打破沉默。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那些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家暴行为,法律必须长出牙齿、果断亮剑,起到惩恶扬善、震慑不法的功能。

再过几天,就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了。我们期待把反家暴的铜墙铁壁构筑得更牢固点,让家庭中的悲剧能更少一些。(来源:人民日报评论)

【来源:东岳客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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