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举行《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结合规划出台背景、总体考虑、任务内容及主要指标和目标等情况进行解读。
“十四五”时期,是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前,省政府印发了谋划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统筹考虑了“十四五”总体目标与2035年高标准建成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远景目标,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充分体现国家战略导向,锚定江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地区的定位和目标,突出以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既提出了打基础、利长远的战略目标和举措,又明确了当期见效的重大政策、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规划分析了“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等五大机遇,以及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等五大挑战。
规划谋划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大重点任务:坚持创新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协同控制,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深化“三水”统筹,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系统防治,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风险管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开展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规划还提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十项重大工程,即结构调整、应对气候变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土壤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全民行动重大工程。
规划设置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等五大类20项30个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14个、约束性指标16个。全面承接了国家规划设置的四大类20项23个指标,涉及江西的21个指标;还统筹衔接了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6个指标。
规划新增了14个指标,突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修复等新方向和新要求。在环境治理类中,增加“好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Ⅱ类水体)和“劣水”(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体)比例要求,并将考核指标延伸到县(市、区)。到2025年,全省全域PM2.5浓度降到24.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2%以上,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93.9%以上。(罗铮 记者 陈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