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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司机以为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醒来就不属于酒驾了,便开车上路,结果往往是“人醒了,酒还没醒”。11月29日中午,在赣州安远服务区就有一位驾驶员头天喝酒,第二天认为头脑清醒没事,便开车上路,被江西高速交警八支队第九大队查处。
当天中午12点20分左右,江西高速交警八支队第九大队民警赖雪、欧阳东灿在安远服务区在对一辆灰色七座商务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其中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气,就对该名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名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5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一开始驾驶员辩解说自己今天并未喝酒,那为什么酒精测试仪会响呢,经过民警询问,驾驶员说自己是头天喝了几杯白酒,过了一夜后自己感觉没事了,没想到还是被查出来了。
虽然是头天晚上喝的酒,但是驾驶员的行为已经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如果前一天晚上大量饮酒,需要长时间才能将体内酒精全部分解掉。建议驾驶员在大量饮酒后次日上午不要驾车。不管“当天醉”还是“隔夜醉”只要达到酒后驾驶标准,都将面临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