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郴州的张先生不顾儿子在微信里的劝阻,喝了几杯酒仍执意驾车上高速,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11月17日,湘南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报告,驾驶员张先生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91.15毫克,涉嫌危险驾驶罪。
21时31分,永兴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永兴收费站执勤,在对这辆白色越野车的驾驶员张先生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传出浓浓的酒气,涉嫌酒驾。
民警立即对张先生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先生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92毫克,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张先生送至医院抽血送检。
经询问,张先生当天回老家祭祖,晚上与表哥等人用餐时喝了自酿的土酒,当晚张先生儿子还特意提醒他酒后不要开车,没想到张先生仍然铤而走险,驾车从冠市返回永兴。
11月17日,湘南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报告,张先生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91.15毫克,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1年是“醉驾入刑”十周年。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郴州高速警察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我们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勿因心存侥幸而酿成大错!
潇湘晨报综合郴州高速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