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月份,公司组织员工爬山活动,张某与同事一起爬山,8:30感到身体不适,9:45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家属要求其任职公司、景区及旅游公司承担130万元的侵权责任,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其中,家属曾上述两点,都被驳回。其一,张某家属认为张某频繁加班,团建活动环节设置不合理,是诱发猝死的主因。由于无法证明加班是直接原因被驳回。其二,张某家属认为景区及旅游公司未立即报警抢救,错过抢救黄金期。法院审理认为其他相关责任方均尽到救助义务,不存在主观拖延,因此驳回诉求。
健康才是靠山
作为家属如何才能获得赔偿?
工伤认定
如果想获得赔偿,建议家属进行工伤认定,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组织的团建、培训等集团活动,都可视为工作的延续,那在此期间48小时内死亡可视同为工伤。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96并不是所有人的福报,大家还是要多注意自己的身体!虽然户外活动也是个给大家放松的,但是还是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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