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也体现了全人类对民主的共同追求;既推动了中国的发展与中华民族的复兴,也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中国真诚地呼吁世界各国本着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的精神共同探索民主政治的发展,共同丰富人类政治文明。
一、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
民主是人类社会普遍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受近代以来西方中心主义历史观的影响,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模式被奉为圭臬,不符合其标准的政治制度不得不背负“非民主”的污名。实际上,评判一个国家民主与否,除了要考察该国具体的民主实践以外,还要在其实践中抽象出民主一般原则。如果对民主的考察背离民主的一般原则,必然只能得到盲人摸象式的片面结论;反之,如果只看重民主的一般原则而忽视实践的检验,那么民主就会沦为纸上谈兵。由于不同国家在文化背景上存在差异,因而民主的本质是确定的,其实现形式是多样的,实现民主的路径只不过是该国人民自我统治的现实反映与实践探索。
“全过程人民民主”尽管在形式上有别于西方的“自由主义民主”,但它本质上同样属于民主的范畴。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把西方国家基于该国实际创造的民主模式套用在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身上,本身就是不民主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枷锁应被摆脱,回归民主的核心与根本价值理念,用平等、开放、包容的眼光看待中国的民主实践,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共同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
民主的花园应该百花齐放,而非千篇一律。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和发展于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不懈奋斗历程,扎根在广袤的中华大地,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符合中国国情,得到人民衷心拥护,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高度一致的,二者不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统一关系。认识和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绝不能把中国共产党同中国人民分割开来、对立起来。
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使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时期,并在列强的侵略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广大劳动人民始终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状态,毫无民主可言。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觉醒的中国人民迫切需要组织和建构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因此,自党诞生之日起,党就担负起组织和建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传统中国现代化转型的使命。而这个历史使命的内在要求,就是实现和保障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的力量。在马克思眼中,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即国家权力不仅来自人民,而且掌握在人民自己手里,不需要任何第三方集团代替人民行使权力。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来源于人民、代表且只代表人民,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存在的使命和意义就是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民主。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在“皇权不下县”的封建时期,传统中国基层社会长期处于松散无组织的状态,“四万万中国人,一盘散沙而已”是孙中山面对列强侵华时据此发出的感慨。近代世界现代化、民主化的潮流滚滚向前,中国必须对来自其他国家的冲击做出回应,然而中国人民却难以做自己命运的主人,遑论创立现代化国家。中国共产党就此担负起团结、联合、凝聚人民的使命,领导人民为争取民主、反抗压迫和剥削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把国家权力牢牢地攥在人民自己手中,带领人民迈向现代化。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实现、表达好14亿多人民的意愿,必须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团结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能够把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保证人民民主的理念、方针、政策贯彻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国家的现代化围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运转。
三、民主的制度安排与实践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构形态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构形态主要表现为科学有效的民主制度安排和完整的民主实践。在制度安排上,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项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构建的:一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既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又依法打击各种犯罪行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民意传递渠道畅通;三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进行协商,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多党恶性竞争的弊端;四是实行民族区域制度,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民族聚居区域的自治权利,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五是实行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民群众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保证民主真正落实到人民头上。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备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的贯通。以我国基层民主实践为例,在民主选举上,基层群众能够充分行使投票权,直接参与本单位或本区域领导干部的选举;在民主协商上,我国基层组织发展出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居民论坛、小区协商、业主协商、村(居)民听证等丰富多样的协商形式,大事小事都能协商;在民主决策上,基层群众通过座谈、听证、评估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讨论和决定基层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民主监督上,基层群众除了能直接对各级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提出意见、批评与建议外,还能通过身边的基层事项对重要干部实行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我国基层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试验田,将民主参与的理念贯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有效防止了政治冷漠的现象。
四、广泛真实有效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功能定位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宣传品,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广泛的民主。首先,民主的主体是广泛的,我国的政治权力不依据地位、财富、关系分配,而是由全体人民平等享有。其次,民主参与的领域是广泛的,人民既在政治生活中行使民主权利,也在日常生活中行使民主权利。有些国家名为“一人一票”,实为“少数精英统治”。精英们把持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统治地位,操控国家机器,制定规章制度,把握舆论风向,主导商业公司,行使各种特权。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已然转变为政治地位的不平等,民主沦为少数有钱人的特权。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实的民主。真实的民主是人民全过程参与的民主,而不是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中国人民全过程参与国家治理,既参与国家发展顶层设计的意见建议征询,又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既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表达意愿,又通过社会组织、网络等平台表达诉求。有些国家的党派之争始终将大众政治参与限定在狭小范围。对于普通选民而言,选举时召之即来,选举后挥之即去,大多数人都只是选举游戏的“群众演员”,“民治”在政治实践中很难有所体现。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管用的民主。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个奇迹”,这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效运行分不开。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切实防止了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形成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团结干事的强大合力,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有效促进了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反观有些国家,权力制衡变成“否决政治”,个别否决行为即可使集体行动寸步难行,党派之间、利益集团之间为了争夺权力相互掣肘、相互攻击,导致政府效能弱化、社会分裂加剧。
作者:官进胜 上海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教授
希 琳 上海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研究生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