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货车通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车类型
本公告所指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
二、限行区域
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不含海垦南路(椰海大道至保税区南门路段)。
三、所有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一)滨江路全路段
(二)海秀快速路全路段
(三)长天路全路段
(四)国兴大道全路段
四、不同车型的限行时间
(一)新能源货车
新能源货车除海秀快速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受通行限制。
(二)小型货车
1.每日7:00至9:00, 16:30至19:3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三)中型(含)以上货车
1.每日7:00至21:0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每日7:00至21:00在火山口大道(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至火山口大道至环市街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3.每日21:00至次日8:00在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4.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以下曝光一批违法入市的车辆
01 赣CGP669
02 粤KM312G
03 琼A57Z95
04 琼AH3B53
05 琼E20789
06 琼CFL038
07 琼AL7Z32
08 琼A8197Y
09 琼AG0Y87
10 琼A919D8
编辑: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