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拒绝生育被丈夫索赔15万,丈夫认为自己生育权被侵害,法院驳回: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享有不生育自由!
妻子拒绝生育被丈夫索赔15万,丈夫认为自己生育权被侵害,法院驳回: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享有不生育自由! 2021年12月23日 18:20 财经网
【#妻子拒绝生育被丈夫索赔15万#,丈夫认为自己生育权被侵害,法院驳回: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享有不生育自由!】因为妻子拒绝生育,丈夫认为自己的生育权被侵害,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妻子对自己遭受的精神伤害进行赔偿。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因生育权而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法院经审理,最终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
妻子王某系再婚,与前夫育有一女,现跟随李某与王某生活。二人一直未生育共同的子女。后来,李某得知王某已做绝育手术,李某及李某母亲一度要求王某通过手术恢复生育能力,但遭王某拒绝。后二人发生矛盾,妻子王某分别于2019年、2021年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未果。现李某认为妻子王某背弃承诺,多次起诉离婚,拒绝生育并导致李某至今未育有自己的子女,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故起诉至潼南区法院,要求王某给付精神抚慰金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享有生育的权利,同时也享有不生育的自由。本案中,王某的女儿现已成年,与李某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继父女关系,李某有权在年老以后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不必担心因未生育子女而老无所养。综上,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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