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41场)。会上通报,12月26日0-24时,陕西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52例。12月9日至12月26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51例。651例病例中,从性别年龄分布看,男性340例,女性311例,最大年龄90岁,最小年龄6月龄,中位年龄36岁。职业分布看,涵盖家务及待业、商业服务、农民、学生、工人等人群。
陕西西安新增中风险地区35个,目前共有中风险地区150个
会上通报, 自12月27日起,西安市新增中风险地区35个。截至目前,西安市共有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150个。
本轮疫情不排除会出现点状暴发
会上介绍,近一周来,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98例,目前陕西省本土疫情仍然处于胶着期,预计病例数在短时间内仍会处于持续状态,不排除会出现一些点状暴发。对于已经发生的点状暴发,已经快速采取了措施。随着各项封控措施的升级和落实,在广大市民的支持和配合下,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社会面潜在风险降低。
137例基因测序与巴基斯坦入境航班病例高度同源
会上介绍,陕西省疾控中心已经完成137例本土确诊病例的全基因测序,均与12月4日巴基斯坦入境航班报告的境外输入病例高度同源。
27日0时起 西安全市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
27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自12月27日零时起,西安全市进一步提升防控等级,实行最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
一、全体市民要严格按照市疫情指挥部通告要求,除参加核酸采样外,坚持不出户、不聚集。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配合防疫人员、公安民警,落实入户采样、集中隔离、应急管控、现场管制等措施,如拒不配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二、向流调工作人员隐瞒实情、虚构事实、故意躲藏,拒绝、阻碍调查工作,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扰乱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不按“采样位和等待位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相关规定,拒不服从防疫、公安人员现场指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要做到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公安和疫情防控部门将对路面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凡拒不执行通告要求,违规上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五、各大专院校、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物流寄递场所等单位,未按通告要求履行主体责任,造成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六、对其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和命令、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哄抬物价、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社会面管控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得采取锁闭单元门等消防通道的简单方式进行管控。
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我们每个人能做什么?
12月25日0时至24时,西安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55例。确诊病例的突然增多,让公众充满疑惑。此外,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2月27日12时启动新一轮核酸筛查。同时,为确保新一轮核酸筛查结果的精准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从27日零时起,进一步强化西安市疫情防控措施。
为进一步了解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相关措施,记者采访了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张义。
群众客户端记者 刘晓 视频报道
Q
记者:根据当前防控形势,社会面如何做好管控?
A
张义: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每个人尽自己的责任,做好防控的每一个细节,比如核酸采样、密接排查、转运和隔离管控等。就我们民众来说,每个人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配合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做到足不出户,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若有与疫情公布相关联的活动轨迹,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尤其在接到防疫人员电话时,请市民朋友积极配合。
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团结协作、咬紧牙关、一鼓作气,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