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民政:因疫情防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可申请救助

红网时刻8月6日讯(通讯员 张灏好)8月6日,为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株洲市民政局下发了《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方案》的通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根据《方案》要求,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将进行细化部署安排。株洲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民生员、网格员作用,主动掌握社会救助对象生活状况。及时通过信息共享、定期排查、上门走访、来信来访等途径拓宽主动发现渠道,重点排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困难群众以及社区内疫情感染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家庭生活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畅通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根据《方案》部署,株洲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及时给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将临时救助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因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因疫滞留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外地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灵活采取提前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金、折价供应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发放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等形式,关爱帮助困难群众。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生产、就业的人员或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群众,及时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中、高风险地乡镇(街道)可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直接予以“先行救助”,待疫情缓解后,再根据一般程序要求补齐相关资料手续。

在疫情期间,更要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独居的失能半失能对象,要采取一日一电话、一周一上门的方式全面排查,如发现特困人员出现疑似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一旦确诊,要协助做好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严防疫情扩散。

《方案》还强调,要进一步拓展完善救助方式。简化中、高风险地区新申请对象的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采用非接触等灵活方式调查了解情况,减少人群聚集和感染风险。充分运用好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进行“转介服务”,使临时救助与相关制度、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物质帮扶与救助服务密切衔接,增强救助效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搭建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平台,形成救助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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