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13岁继女致其怀孕,曾以教师身份猥亵女生被判刑 观察者网 02月25日21:50 关注
2月25日,观察者网从中国裁判书网了解到,贵州一名53岁男子幸某涉嫌强奸13岁未成年继女致其怀孕并引产下死婴,被判刑12年半。
根据判决书显示,幸某2009年1月7日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2014年7月23日刑满释放。
随后,在2020年春节期间,辛某在位于贵州省惠水县家中对与其生活在一起的继女杨某某(2008年1月2日出生)实施强奸。其后,2020年8月31日晚23时许,被害人杨某某在惠水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引产下一名死婴。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幸某、被害人杨某某系杨某某在惠水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引产的死婴的生物学父、母亲。
在起诉后,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幸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但在庭审中,被告人幸某仅表示认罪,认为其行为不是“情节恶劣”、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过重。公诉机关当庭将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十三年。
此外,检方查明,辛某于2008年利用其作为教师的便利对女学生进行猥亵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又到惠水县任教,其间又性侵未成年幼女。
综上,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判决幸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同时,辛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培训、安保、看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