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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现货结算模式
2020年8月广东电力市场实行现货全月结算试运行,电费通知单较以往发生了变化,为了帮助用电企业了解电能量价格计算规则和更好地参与售电市场改革,熟悉用户侧结算模式,在此根据《2020年8月电网企业出具的用户电费单样例》尝试解读,以期为将来市场用户侧目录电价取消后继续参与电力市场改革提供帮助。
(来源:微信公众号“深能售电” ID:蒋安祥)
为帮助客户理解新版通知单,我们进行了技术总结:
1零售合同中分成比例与月竞价格联动的单价
取2020年1-7月份价差月竞加权平均值-32.43厘/千瓦时。已固化或非固化的零售结算模式分别由交易中心价格替换和数据申报;
2用户电费通知单中不再体现峰平谷电量
在用电信息中仅显示总有功电量和总无功电量,由此二者确定输配电费、电度电费和力调电费等;
3零售合同按照用户月度电能量收益不变的原则
综合用户的总有功电量和目录电价,根据用户用电性质和电压等级,列明输配电单价,结合用户参与市场所享受的电价优惠,将合同价差价格转化为顺价的电能量价格,分别计算输配电费和能量电费;
4基本电费计价规则与原来相同
分别由按容量计费和按单价计费两种模式,根据用户和供电部门签订的协议确定;
5用户总电费
用户总电费由能量电费、输配电费、基本电费、力调电费和基金及附加构成;
6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
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电力用户应缴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各种计费说明请看以下示例标注。
说明:1、能量电费,来源于交易系统;
2、力调电费=(能量电费+输配电费+基本电费)×调整率;
3、总电费=能量电费+输配电费+基本电费+力调电费+基金及附加。
附:2020年8月电费通知单示例及标注
原标题:8月现货结算模式电费通知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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