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患者个人负担部分将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在今天下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财政厅介绍,截至1月3日,各级财政共投入28.2亿元用于抗击疫情,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5亿元,西安市各级财政投入12.75亿元,其他市县财政投入7.95亿元。陕西省财政部门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经费应急保障机制,经报陕西省政府同意,于12月23日和12月31日两次紧急拨付预备费共2.5亿元,用于陕西省级疫情防控防疫设备购置、物资储备、流调督导和支持高校以及部分市抗击疫情等。

后续,陕西省财政部门还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投入。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出后,个人负担部分将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陕西新闻广播新媒体综合整理】

【编辑:马铭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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