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涉腾讯、阿里等

市场监管总局今日(5日)公布十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讯捷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贵州泛亚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讯捷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贵州泛亚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与河南和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与河南和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宁波誉衡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宁波誉衡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IngageApp Global Limited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IngageApp Global Limited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华晟领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北京明略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华晟领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北京明略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有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有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贵阳星力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贵阳星力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VERSA Inc.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VERSA Inc.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念念分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念念分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VERSA Inc.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VERSA Inc.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红杉煜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广西叫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红杉煜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广西叫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详情

注:《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原标题:违反《反垄断法》多家企业被市场监管总局处罚)

【责任编辑:王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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