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男子王某报警称,自己在网上交女朋友被骗41000元。
民警经询问得知,2021年4月的一天,王某在一款交友软件上结识了一位名叫“思晨”的同城女生,照片里的“思晨”知性善良、俏皮可爱,让王某十分动心。在王某的火热攻势下,短短几天,“思晨”与王某确定了恋爱关系。
“老公,我买车差钱”“老公,我想买手机”“老公,我想买包” ……怀着对女友的一往情深,短短5个月,“思晨”总计向王某索取人民币41000元,但王某却连“思晨”的声音都没听过,几次相约见面均被“思晨”以各种理由拒绝。2021年9月20日,看着日渐减少的银行卡余额,王某狠心对“思晨”坦言,如再不见面就选择报警。无奈之下“思晨”答应次日早晨在泾县某公园与王某见面。
9月21日一大早,兴奋不已的王某早早开车来到约定的地点等待女神的出现,然而令王某绝望的是,一个年轻男子走了过来并钻进了王某的车。“对不起,大哥,我错了,这钱我一定还你。”年轻男子在车内向王某坦白自己就是“思晨”,并苦苦哀求王某不要报警,但是愤怒的王某依然拨通了报警电话……
不料“思晨”到案后却突然变卦,对诈骗王某的事实全盘否认,手机内的相关记录也已全部清空,但这看似严谨的反侦查操作在民警凌厉讯问下却不攻自破。
警方调查得知,“思晨”实为22岁的泾县男子高某。据其交代,今年四月,其因囊中羞涩,遂通过交友软件伪装成女性与王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并编造买车、买包等理由骗取王某41000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而其答应与王某见面,是因惧怕被公安机关处理,企图通过求饶和分期偿还的方式让王某不要报警。记者9月26日从泾县警方了解到,目前高某因涉嫌诈骗已被泾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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