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凌晨,据“西安发布”客户端消息,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月5日,经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刘顺智,196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副主任医师。
2015年7月,刘顺智任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2年后,任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机构改革后,2019年2月,刘顺智履新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1月4日,据媒体报道,陕西西安一名产妇家属发帖称,1月1日,自家小姨肚子疼打不通120,随后打110将小姨送往医院。晚上8点多到达西安高新医院,在门口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在门口等待期间小姨大出血,8个月的婴儿流产。
1月4日晚,据沸点新闻消息,陕西省妇联回应称,已将此事上报领导,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1月5日,据九派新闻消息,西安高新医院总经理表示,孕妇目前正在进行手术后的恢复。该院院长表示,当地卫健委正在调查此事。
1月5日,人民日报旗下微博@侠客岛发文称,在2020年2月8日,国务院就发出过相关通知,有一系列具体的要求:
各地根据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落实产房、产科、母婴同室院感防控要求。
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及时前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对其中临近预产期的,要协调落实产检及分娩机构,并及时通知到人,确保衔接。
发热门诊应当对发热孕产妇进行排查。对于能够明确排除疑似感染的孕产妇,可转至普通门诊就诊。对于疑似或确诊孕产妇,按照规定尽快转诊至定点医院。严禁让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自行转诊。
孕产妇在转诊至定点医院前产程已发动或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当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产妇分娩后及时评估产妇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后续治疗措施。
1月5日下午,西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最新情况。西安市副市长徐明非表示,为防止就医过程中交叉感染,西安市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需要紧急就医的人员,安排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并闭环接回。其他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自行前往全市正常开诊的医院就诊,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