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备受关注的成都男教师猥亵多名男生案一审宣判。男教师梁某以强制猥亵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禁止梁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相关职业。
就此次一审宣判,天目新闻记者联系了原告之一杨某。杨某表示,他们主张的是顶格15年判处,“我们会考虑申请抗诉或者上诉到中院,至于被告方是否会上诉我并不清楚。”此前杨洋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多次表示,他们希望被告梁某能够被顶格判处。
图片来源:成华法院官方微博
根据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于2016年至2018年在成都某中学任教期间,先后将当时正在接受其教导的夏某某,毕业后就读大学的学生龚某某、杨某等六人,分别约至梁某家中、酒店,实施强制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强制猥亵七名被害人,对象包括正在接受其教导的学生和已毕业的学生(其中未成年人两名),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猥亵罪的“其他恶劣情节”,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法院发布的消息称,被告人梁某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达成和解,并当庭道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杨某告诉记者:“其实我们没有和解,是因为我们主张的民事赔偿,基于心理损伤,法院不认,就只能庭外调解,他(被告)赔钱,然后我们撤销民事部分的诉讼。因此民事部分主张的赔偿我们只能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