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暂停全市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场所经营活动和群众性聚集活动

1月5日,汝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维护公众安全,从1月6日起暂停全市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场所经营活动和群众性聚集活动,并加强客运市场防控管理。

《通告》要求暂停经营活动的场所有:各类电影院;网吧、电子游艺场所;歌舞厅、KTV、酒吧、夜总会、演艺厅等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和书店等公共文化场所;澡堂、洗浴中心、公共浴室(含矿山和企业内部的集体浴池)、足浴店、美容院等;封闭的室内健身场馆、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舞蹈房、瑜伽馆、跆拳道馆、健身房等;城乡(村、社区、家庭)棋牌室;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全市城乡家宴城。

暂停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群众性聚集活动。

严格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网约车管理。乘客上车一律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不落实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暂停其营运资格。

编辑:程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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