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紧急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局部聚集、多点散发的特点,部分省市本土疫情感染人数多、影响范围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不容乐观,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1月8日,天津市新增2例本土病例,基因测序结果显示为“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截至1月8日21时,感染者累计达到20例,存在扩散外溢风险。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我市,保障广大市民度过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告如下:

1.请近14天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市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嘎查)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凡与公布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及时空伴随等情况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嘎查)、单位、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入住酒店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3.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以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因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赤前必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嘎查)、单位报告,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4.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苏木(街道)、社区(村嘎查)等要全力排查近14天内从天津市、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赤返赤人员,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从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我市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5.严格做好入境人员管理,执行“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属地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在居家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6.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第三版)》要求,全力组织做好人、物、环境主动监测工作。     

7.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医生首诊负责等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要规范做好可疑病人信息登记和报告,按流程做好可疑病人管理,严禁随意接诊发热患者。     

8.各旅行社、旅游企业暂停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9.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超、旅游景区、酒店、餐饮单位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人员限流、消毒消杀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禁流于形式。

10.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请所有完成2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感染高风险目标人群尽快接种加强针。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要尽快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积极组织3-11岁适龄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以前有关政策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9日

来源:赤峰发布

新媒体编辑: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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